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5-07-16   来源:人事处    作者:胡灿   编辑:刘倩   审核:易利华   发布:胡蕴冰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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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学校于2025年7月16日已将笔试成绩公示,现将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

学校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所有岗位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09:0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南楼315会议室。

3.资格复审需要携带资料详情见《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

(1)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报告单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3)应聘人员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附件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还需毕业学校提供课程设置表或成绩单。

(4)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

(6)招聘条件要求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复印件。(如: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7)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将在学校官网(www.cqyygz.com)人事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温馨提示:1.请考生提前做好来校路线查询,注意当天天气及交通情况,以免迟到。2.请广大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请从学校南2门(即加油站对面门口)进入。考生进校前须至少提前一天完成校外人员进校预约,进入微信公众号“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智慧校园”进行预约:校外服务——校外访客预约,被访人:胡灿,被访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二、心理测试工作安排

考生在完成资格复审后,到综合楼南楼310会议室进行心理测试。

、其他

1、信访部门及电话:学校党政办公室

陈老师023-61969011

2、咨询部门及电话:学校人事处

胡老师023-61969023、023-61969081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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