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10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印发的《重庆市“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职成发〔2022〕10号)文件精神,现按要求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0日。
如对报告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据实反映。
联系人: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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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5月24日